什么是场地沉降观测?
2023年05月08日 16:41
场地沉降观测是在地基基础工程施工期间,根据设计要求,对地基土的沉降情况进行的一种观测。由于建筑物施工中地基土的沉降是一个动态过程,沉降速率会随时间发生变化,所以在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沉降观测。通过对地基土的沉降量、沉降量与时间之间关系的研究,可确定工程地基在施工过程中是否达到设计要求的承载力。施工期间,由于工程所处位置不同,所需的荷载也不同。因此,需要通过不同工况下地基土沉降量的测定,确定建筑物在施工期间和竣工后地基土的沉降量。同时还可作为建筑物设计时地基土沉降量计算和沉降预测的依据。

一、主要观测内容
1、建筑物的外观与尺寸变化,包括建筑物的倾斜和裂缝。
2、基础的沉降,包括垫层、底板与地梁的相对沉降,基础柱和承台梁的相对沉降,基础埋置深度及四周地面裂缝情况等。
3、上部结构(梁、板)的沉降,包括各层楼板和框架柱等的相对沉降和裂缝情况。
4、建筑场地内地下水位变化情况。
5、地基土中附加应力的变化情况,如地面裂缝变化等。
6、人工填土或天然地基上建筑物基础附加应力的变化情况。
7、设计要求进行场地沉降观测时,应根据具体工程特点、设计要求等确定,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观测频率;
(2)观测方法和要求;
(3)沉降量计算;
(4)资料整理。
二、观测方法
根据地基土的沉降性质,可选择水准仪、全站仪、精密水准仪或电子水准仪等测量仪器进行沉降观测。根据工程的特点,可采用不同的测量仪器和方法进行沉降观测。沉降观测工作是一项精细工作,在施测前,首先要对被测点的有关信息进行核对和检验,其次要对仪器设备进行检校。
三、观测次数
一般情况下,沉降观测应分三次进行,第一次的观测应在基础开挖后至第一次加荷期间进行,观测时间一般不少于15d;第二次观测应在基础全部完成后进行,观测时间一般不少于30d;第三次观测应在建筑物竣工验收后进行,观测时间一般不少于60d。每次沉降量的测量过程要连续进行,不能中断。
四、测点布置
1、测点的布设应在建筑物的重要部位,如基础边、地下室墙边、设备基础边、女儿墙和突出屋面的构件上。
2、建筑物周边埋设测点应选择在有利于沉降观测的位置,在建筑四角应设置角点。
3、在重要部位埋设沉降观测点时,观测点与建筑物中心线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200 mm。
4、埋设沉降观测点时,应根据建筑物结构特点和基础形式确定其具体位置。建筑结构复杂或基础形式多样时,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沉降观测点。
五、测点保护
测点保护是指根据测量规范要求,在沉降观测点上设置标志,保护好观测人员、仪器和观测结果。同时,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人员及车辆进入。并对周围建筑物和构筑物进行观察,防止破坏测点。
测量成果是反映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是工程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环节。沉降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1、沉降观测点应设置在不易被破坏、稳定、受力均匀、便于观测的地方。
2、沉降观测点的间距不宜大于20m,特殊情况下最多不超过60m。
3、沉降观测点与基准点或其他固定目标之间必须设置稳定可靠的连接装置,保证在观测中不因距离过远而导致连接装置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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