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主要做什么工作?

2023年07月11日 10:45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到2020年底,基本形成科学合理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完成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和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农业用水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到2025年,健全完善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形成,供水成本逐步符合市场规律,工程运行维护机制基本建立,计量设施全面配套,水权制度全面建立。到2035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那么《通知》明确了哪些改革内容?具体怎么推进?

  一、明确改革范围

  改革主要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即以大中型灌区为重点,统筹推进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工程管护机制、用水管理机制等方面的改革,引导灌区加快建立以工程供水价格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供水价格体系和工程管护机制。

  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涉及范围包括大中型灌区,在内的渠道防渗工程和管灌工程,以及田间渠系工程。大中型灌区内的田间渠系原则上应实现计量到户。其他农业供水工程要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相衔接,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分类改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要在2020年底前完成,确有难度的地区可适当延期。各地可结合实际,合理确定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灌区农业水价。

  二、完善价格形成机制

  按照“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合理核定农业供水工程的供水价格。各地要加强对农业供水成本的调查核算,适时动态调整,逐步提高供水价格,合理确定农业供水价格水平。统筹考虑农业用水需求和工程运行维护成本,合理确定工程水价和农业用水价格。农业用水价格由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组成。基本水价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按照补偿工程运行维护成本的原则制定。

  三、推进计量设施配套建设

  《通知》明确,要在加强计量设施建设的同时,合理确定计量对象和标准,完善计量方式,逐步实现终端用水的精准计量。

  四、强化运行维护管理

  水利工程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主体是灌区管理单位,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工程日常管护工作,确保供水工程良性运行。

  建立健全管护经费保障机制,确保运行维护经费足额到位;

  持续加强用水计量设施建设,并与计量设施配套的水管单位的用水计量收费制度得到落实;

  积极推进用水户参与用水管理,推行节水奖励制度。

  落实工程管护人员工资、技术服务等费用。

  各地可结合实际探索对灌区内政府投资建设的供水工程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配套工程,以及未完成灌区末级渠系建设任务的小型水利工程实施水费计收。

  强化农业用水计量监督管理,防止水费计收不规范、偷漏现象发生。

  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一是强化投入保障。加大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支持力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安排必要的财政预算,并根据财政状况和实际需要及时调整。其中,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投资要足额落实到受益对象,保障工程良性运行。

  二是创新金融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信贷支持,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农业用水实行优惠利率或给予适当贴息;鼓励农业用水实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改革;积极探索建立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相适应的金融信贷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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