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包括哪些灾害?
2023年10月10日 15:09
地质灾害是指自然地质作用和人类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一、山体崩塌
山体崩塌是指在重力作用下,由跛脚向坡上的岩土体发生整体或分散坠落,造成山崩、滑坡的现象。其破坏力较大,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山体崩塌多发生在山区、丘陵地带。我国是世界上崩塌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崩塌通常发生在山区,特别是陡峭的斜坡上。
二、滑坡
滑坡是指山体斜坡上的岩体(土体),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地质现象。滑坡分为牵引式滑坡和牵引式与牵引式相结合的滑坡。牵引式滑坡主要是指由于山区降水丰富,地表水渗入岩体,在裂隙中形成地下水,在重力作用下使岩土体沿斜坡向下滑移。牵引式与牵引式相结合的滑坡主要是指当岩土体沿软弱带、裂隙或软弱面整体地顺坡向下滑移时,在滑动过程中同时发生岩土体与地下水的相互作用,这种滑坡称为混合性滑坡。混合型滑坡可分为三种类型:即大型、中型和小型混合型滑坡。其中大型混合性滑坡是指岩土体整体向下滑动,规模最大,危害性最严重的滑坡。
三、泥石流
泥石流是山区沟谷或山坡上的岩土体在暴雨、冰雪融化或其他水源的激发下,由沟谷或山坡向沟外流动,并形成浓度很高的泥流和沙流的一种自然现象。泥石流一般具有规模大、破坏力强的特点,是山区沟谷中最严重的一种自然灾害。泥石流常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也是我国突发性地质灾害中最严重的一种。
四、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是指在地面以下存在空腔的岩土体中,在重力作用下,或由于地下水或地表水的侵蚀,在洞顶或洞壁产生的塌陷。主要分为采空区塌陷和地面塌陷。前者多发生在采矿过程中,因地下水或地表水渗入采空而形成;后者多发生在不稳定斜坡上,由于人类工程活动诱发。
五、地裂缝
地裂缝是指在地面以下一定深度范围内,特别是在建筑物与基础之间出现的裂缝。它的成因与地下水、采煤和采矿有密切关系。由于不合理地开采地下水、煤矿及采矿过程中产生的塌陷、采空区等引起的地面沉陷,也属于地裂缝。
在我国,地裂缝主要分布在华北平原、长江中下游平原和华南地区。华北平原分布最广,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3;其次为长江中下游平原,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3;华南地区分布较少,约占全国总面积的1%。
地裂缝的形态特征是:地面上常有垂直或斜交的主裂缝,其走向与地层走向基本一致,与地面水平距离多在5~15米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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