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有哪些类型?
2023年10月23日 14:35
地质灾害按成因可以分为自然因素引起的灾害和人为因素引起的灾害。
自然因素引起的灾害又称自然地质灾害,如地震、火山爆发、海啸、泥石流等;
人为因素引起的灾害又称人为地质灾害,如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
按照其危害性和规模大小,可以把地质灾害分为特大地质灾害和重大地质灾害。特大地质灾害是指造成10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地质灾害;重大地质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地质事故。
一、崩塌
崩塌是指岩土体在重力作用下突然脱离母体崩落、滚动堆积在跛脚或沟谷的地质现象。
二、滑坡
滑坡是指斜坡上的土体或者岩体,在重力作用下,沿着一定的软弱面或者软弱带,整体地或分散地顺坡向下滑动的地质现象。滑坡是一种常见的地质灾害,具有发生突然、规模较大、危害严重等特点。在我国,滑坡主要分布于西南山区和青藏高原的东部地区。滑坡可分为牵引式滑坡、滑动式滑坡和倾倒式滑坡三种类型。在我国,由于滑坡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居各类地质灾害之首。滑坡一般具有以下特征:
三、泥石流
泥石流是在山区或者其他沟谷深壑,地形险峻的地区,由于暴雨、暴雪或者其他自然灾害引发的山体滑坡后,土石松散,在流水的作用下,形成的含有大量泥沙石块的流体。由于泥石流具有突发性和巨大危害性,又被称为“山崩”。
泥石流具有很大的破坏力,如1998年6月1日凌晨2时许,四川省雅安市宝兴县河口乡一村庄附近发生了一起特大泥石流灾害。该泥石流造成17人死亡、16人失踪、100多户房屋被毁。
泥石流具有很大的破坏性。它对山区居民住房和农田等财产造成破坏;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设施及其他工程设施也会造成破坏。
四、地面塌陷
地面塌陷是指在一定条件下,由于地下岩土的强度较低、裂隙发育、具有一定的完整性和稳定性,在自重应力作用下,发生突然的地面塌陷。
一般发生在煤系地层中,故也称煤层塌陷。此外,还有岩溶塌陷、采空区塌陷等。
地面塌陷的形成主要受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和地下水的影响。地面塌陷常以小型地面塌陷区为主,多发生在坡面、沟谷或沟口等地形相对平坦的地区。
地面塌陷对人类生活和生产的影响主要表现为造成建筑物开裂、基础下沉,破坏地下管线等设施;地下水位升降,地下水流动条件恶化;危害农田和影响农作物生长等。
五、地裂缝
地裂缝又称地面裂缝,是指在自然条件下,由重力作用、地震、地应力变化等原因形成的地表裂缝。地裂缝的成因有构造成因、火山成因和非构造成因等。在我国,主要有三大类型:一是受地震影响产生的地震裂缝;二是受地下岩溶发育引起的地面塌陷、地裂缝;三是受人为因素影响产生的人工诱发地震裂缝。其中以地震诱发的地裂缝危害最大,地面开裂后,会引起地面变形、倾斜、开裂等,有时还会引发海水倒灌等次生灾害。
关于海川润泽
新闻中心
服务支持
解决方案
产品中心
联系方式
Copyright © 2023厦门海川润泽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闽ICP备20009400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云资讯